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onnor 欧意交易所 2024-07-08 39 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LED、半导体存储器新一代信息技术业务、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和广告传媒业务,为客户提供客制化、一体化解决方案。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问题一:

展开全文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集团于2023年1月1日起适用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该变更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重大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

证券代码:002654证券简称:万润科技公告编号:2024-023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产业研发大厦B座50层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华主持,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潘兰兰、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邹涛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4证券简称:万润科技公告编号:2024-010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产业研发大厦B座5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长龚道夷,董事邵立伟,独立董事蔡瑜、王东石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董事赵海涛、陈华军、胡焱、李侯久,独立董事童乔凌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龚道夷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其中:副总裁汪军、副总裁金平、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潘兰兰、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邹涛、副总裁刘源以现场方式列席,监事会主席程华,监事严婷、蔡承荣以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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